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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六届“东睦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6-09-09 来源:http://mse.hfut.edu.cn/ 作者:合肥工业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粉末冶金科学研究与应用水平的不断进步,加强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交流与联系,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特在我校设立“东睦奖学金”。根据“东睦奖学金”设立协议,现启动该项奖学金第六届的评选工作,具体奖励对象、名额及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申请条件

“东睦奖学金”用于奖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获奖学生须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为人诚信、正直、具有公德心;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具有创新精神;

3、能很好地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4、热爱本专业,勤奋刻苦,德智体全面发展。

5、家庭贫困、生活简朴,学年成绩原则上为三等奖学金以上。

6、2017届毕业生中有意向去东睦集团就业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

1、优秀本科生15名:在本科生中,奖励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生3名,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6名,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生6名,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优秀研究生5名:奖励从事与粉末冶金类研究相关课题的研究生,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同一学年内,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同时获得。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东睦奖学金”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进行推荐,申请者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东睦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文化课成绩、道德品行等方面的初评及推荐工作,于9月23日前将初评结果报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3、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东睦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4、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同学颁发相应的奖金和获奖证书。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附件1:东睦奖学金评选办法/uploadfile/file/20160909/20160909173130_92279.docx

附件2:东睦奖学金获奖者基本情况汇总表/uploadfile/file/20160909/20160909164158_26004.xls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uploadfile/file/20160909/20160909164236_7418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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