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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品药品管理制度

日期:2021-04-30 来源: 作者:

实验室的化学药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20〕64号),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课题组必须从思想、制度和行动上做好化学品药品的贮存和使用,切实保障化学品药品的规范管理。

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肩负本实验室化学品药品安全贮存与使用的责任。责任人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不断强化化学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保证化学品药品的安全。

3.化学品药品应当设置专柜贮存,贮存柜应避光,通风良好,有适宜的排气设施。

4.化学品药品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强氧化性、强还原性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5.所有化学品药品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

6.剧毒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药品应设置专柜放置,严格实行双人双锁,设置专用台账,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用多少,领多少,余量即时退回”的原则提供给实验室成员使,并且严格做好领用记录。

7.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根据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8.化学品进出实验大楼须做好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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