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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0-10-08 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作者:

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即将通过教育部网上“推免服务系统”全面启动。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了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工作组和专业复试小组。

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本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测试工作(组织面试复试,评定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初步意见等)

二、推免生招收条件及各专业推免生招收规模

(一)招收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在学期间,申请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发表、有科技发明专利等情况的,优先录取。

(二)各专业推免生招收规模

各专业(或一级学科)接收推免生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招生总数的50%。

三、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及复试资格的审查

(一)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根据2021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实施本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的权限,代表本单位负责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发布复试通知、电话通知复试具体事宜等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10月12日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发出复试通知

10月12日~10月22日,学院指派专人每天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看推免生报考情况,向符合招收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提醒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和体检

10月12日~10月22日,我院根据校内、校外推免生报考情况,分多批次组织复试。

拟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

10月12日~10月23日,分批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研招办。期间将提醒同意待录取考生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5.录取公示

10月25日,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考生须将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以PDF格式发至电子邮箱:891431525@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复试形式

复试组织采取腾讯会议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对所有推免生的复试统一采取专业综合面试(满分值为100分)方式进行。复试结束后,按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确定本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二)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

1.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2.掌握专业知识情况;3.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4.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5.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6.英语水平等。

五、注意事项

(一)复试的时间、方式等事宜学院将电话通知考生,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在第一时间将复试结果通知到每位考生。

(二)如考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需要考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合肥工业大学研招网下载),并在10月25日之前上交学校研招办,保留年限只能为1年或2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454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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