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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改革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04 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和专业认证要求,进一步提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学院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议,设立2019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改革培育基金项目,意在鼓励与培养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改革,为教学能力的持续提升注入活力,重点培育能反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改革成果的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范围

1、课程建设

2、教材建设

3、教学团队

4、教育教学改革

5、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

6、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

7、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8、实验教学改革

二、项目立项原则

1、立足学院实际:项目申报需结合实际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教学特色和优势,且能切实反映并服务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的需求。

2、坚持创新引领:基于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一流本科教育的有关意见,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

3、坚持放管结合:申报人可根据学院内涵发展需要,从本通知立项范围中自行选择项目进行申报,学院进行评审、院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对学院项目进行整体立项。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项目主要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申报主持人限申报1项教改项目。

2、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校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别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四、项目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人须下载附件中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改革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完成后,请于2019年5月10日17: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份)交至院教务办,电子版发至chenxiaoli216@126.com。

五、项目资助额度与周期

学院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8000元的资金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2019.6.1-2020.5.30)。

六、项目结题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按学院规定日期提交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

2、项目主持人须在省级及以上正规期刊上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教改主题相关的教研论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

2019.4.3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改革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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