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迎接第32个教师节,激励我校广大教师、教职员工献身教育事业,反映一年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学校决定开展一年一度的教师节表彰工作,表彰的对象是2015年9月―2016年7月在教学、科研、学科学位建设及管理等方面获得厅局级及其以上综合奖或省部级及以上单项奖的集体和个人。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获奖证书及表彰材料的复印件收集汇总后,于7月13日前报送校务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2901084,邮箱:hfutrsk@126.com
人事部
2015年7月8日
符合条件者请于7月13日前将相关获奖证书及表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weiweicai521@163.com,或者将复印件交到材料613。
材料学院
201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