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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15 来源: 作者: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落实团中央部署,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广大青年牢记使命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开展学习实践。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结合“学雷锋月”通知安排,组织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四史”,了解世情国情党情,厚植爱国情怀,并通过座谈会、演讲、征文等形式,分享学习心得体会。结合学习感悟开展实践活动,丰富实践形式,引导广大团员学思践悟,身体力行。

2.团员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团员就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总结剖析,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总结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及评议标准见附件1)。各年级要及时汇总本年级民主评议相关信息(附件2)。

3.进行总结表彰。各团支部将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及学校团组织批准,上级团组织评审公示后对优秀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对于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扶;对于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和团组织,进行团纪处理和整顿。

4.完成团籍注册。对于评议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到所在基层团委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于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应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办理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二、五四表彰工作

各团支部在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评优工作,主动宣传先进典型,开展院级评优表彰,并推荐典型参加全校评优。

1.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2.奖项设置及名额

(1)院先进团支部:10个,推荐5个参加校级评优,择优推荐1个参加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2)院优秀青年标兵:5名,推荐1名参加校级“青年学生标兵”评选;

(3)院优秀团支部书记:10名,推荐1名参加校级“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

(4)院优秀共青团干部:15名,推荐11名参加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评优;

(5)院优秀共青团员:44名,推荐参加校级评优。

各年级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三、评选标准

评优工作坚持优中择优的原则,评选标准见附件4。

四、工作步骤

1.民主评议、公示和推荐阶段(3月15日—3月30日)。

(1)“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的提名要认真听取年级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员代表等方面的意见。“优秀青年标兵”的提名要听取院党委的意见。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将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认真填写相应的表格(附件5);

(2)被推荐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优秀青年标兵”和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候选人(候选集体)要随表格另附1500字的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及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第二课堂成绩达(学生)和相关印证材料(电子版和需要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一份,相关材料格式要求用A4纸小4号仿宋字体、1.5倍行间距);

(3)各团支部要在3月25日前将信息统计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5)、汇总表(附件6)、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电子材料以年级为单位发送至clxy2020@163.com

2.评审推优阶段(3月26日—3月29日)。

院团委组织评审,推荐优秀个人和集体参加校级评选评优。

3.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

学院视实际情况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通过学院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组织参加校五四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团内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团支部要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注重统筹。团员教育评议和表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立足实际做好统筹协工作,推进教育评议活动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各年级、团支部要通过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表彰,深度发掘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广大青年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徐美波 电话:0551-62901364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附件1: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docx

附件2:各基层团委团支部民主评议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3:五四表彰名额分配.xlsx

附件4:五四表彰优秀个人(集体)评选标准.docx

附件5:五四表彰相关申报表.doc

附件6:五四表彰汇总表.xlsx

附件7:团员教育评议常规流程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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