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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第62期材料学院(屯溪路校区)发展对象班研究生学员开展第二次集体学习讨论活动

日期:2019-11-04 来源: 作者:

11月1日晚,党校第62期材料学院(屯溪路校区)发展对象班研究生学员在材料楼党员之家开展第二次集体学习讨论活动。

活动伊始,党校学员王殿飞同学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等相关内容展开介绍。他强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重要意义在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他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交流讨论环节,崔翰林同学围绕“如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使用党员权利”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他说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每一个党员都应该恪守的党性和修养,作为一名党校学员,我们在未来的人生成长道路上将可能面对许许多多的考验,我们必须头脑清醒,自觉约束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党规”。王殿飞同学说到:“作为新时代的党校学员,我们应该时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觉性,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发展对象,我们首先要全面了解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学习生活实际中,我们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争取早日能够加入党组织。

(任瑞冬/文 唐锴/图)

编辑:陈凤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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